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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法院巡回审理酒驾案敲响交通安全警钟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19/11/2 9:43:57  点击数:

普洱日报讯(景谷县人民法院)近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永平镇集中审理了一起因双方酒驾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并当庭进行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24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孙某饮酒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被告人李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两人在永平镇新广场处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案发时孙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371.96mg/100ml,李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9.76mg/100ml,两人明显超过醉酒阈值≥80mg/100ml。经责任认定,被告人孙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人李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合议庭认为,两人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负事故主要责任,鉴于其认罪认罚,且与李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李某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鉴于其认罪认罚,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李某3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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