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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发放乡村振兴“头雁贷”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0/7/23 10:30:55  点击数: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解明晓)近日,景东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扶贫办联合景东农村商业银行推出乡村振兴“头雁贷”,首发当日发放“头雁贷”37笔1110万元。

据了解,乡村振兴“头雁贷”是景东农商行继“银生易贷”“银生烤烟贷”后推出的又一“硬核”产品,具有申贷渠道便利、办贷流程简单、放款速度快等显著特点,真正体现了品牌特色和差异化服务,既鼓励和支持一批村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创业致富,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又为景东农商行信用体系建设、深耕农村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该贷款主要面向村“两委”成员、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及村民小组组长、副组长、妇女组长,贷款发放金额从5万元至30万元,属3年期信用贷款,贷款利率按LPR利率执行。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5万元以内(包括5万元)的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超出部分利息,由贷款对象自行承担;其他“两委”成员、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干部享受利率优惠政策,利息自行承担。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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