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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交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本文来源:  作者:  时间:2023/3/17 15:27:22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普洱交建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普洱交建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提高站位,强化整改认识。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严格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期间,交建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党委会议3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每周一的班子例会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调度,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多措并举,抓实问题整改。一是用项目工作法“把脉”。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归类,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挂账制、整改销号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牵头领导、分管领导,落实到责任部门(子公司),力求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到岗到人到责。二是用一线工作法“问诊”。巡察整改期间,集团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作风建设效能革命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班子成员带队5个督查组,开展“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专项督查,同时,集团纪委开展了2次巡察整改专项监督。三是用典型引路法发挥“药引子”功效。集团党委学习借鉴云南交投集团等省属企业管理经验做法 ,举一反三“练内功”,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目前集团公司已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及招投标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等52项制度。

(三)注重考核,强化成果运用。集团公司党委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2022年度各部门、各子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检查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紧密挂钩,并作为人事调整的重要参考。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集团党委全面完成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党建入章”工作。截至2022年12月15日,17家子公司已全部按照国有企业“党建入章”要求,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二是制定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生产经营工作汇报,分析总结阶段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2年共召开党委会议24次。三是严格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提高党组织成员与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加快落实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的要求。截至2022年11月底,7个党支部中有5个党支部实现书记、董事长“一肩挑”,支委委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进入支部委员会,其余2个党支部计划于2023年上半年理顺中层干部结构后,及时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2)针对“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制度(暂行)》,进一步厘清集团公司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优化调整治理主体、单位层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权责划分和审批流程。二是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对研究事项进行前置审核把关,党委会原则上实行提前2天确定会议议程、议题内容,非党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内审小组成员列席会议。三是对会议议题严格把关,对不在党委会决策事项和党委前置事项范围内的事宜,要求承办部门退回议题并按相应程序办理,从源头上杜绝党委会前置讨论“事无巨细”,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效率。3针对“执行‘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不到位”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发展计划,重视在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及管理骨干中发展党员,逐步推进党员“进班组、进车间”全覆盖,根据部门、子公司情况合理分布党员,做到生产经营到哪里,组织保障作用的就发挥到哪里。截至2022年12月,储备入党积极分子19名,年内新发展党员15名,35岁以下党员占53%。

2.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流于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4针对“现代企业制度基本未建立”问题。一是建立完善《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管理制度》等人事管理和薪酬绩效制度。二是逐步增加外部董事席位,逐步完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内控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机构设置。2022年9月26日,市国资委任命2名干部到集团公司担任外部董事,逐步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的目标要求。三是修订完善《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暂行)》,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逐步构建起权责对等、高效运行、分类分级的权责体系,全面提升集团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5针对“混改企业问题多”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公司《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制度》等制度,从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上强化监督管理。二是通过自建、合建和销售建站等方式,加快产品市场化速度,完善普洱市充电网络,开发护眼灯、人脸识别测温仪等产品,增加市场占有率,促进资金回流。三是合理控制支出。6针对“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还未完全剥离”问题。一是“五小四幼”项目建成后实行“建后返租”模式,着力打造“中央厨房集成农副产品供应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推动实体化转型发展。二是“边四县”小康村农村供水工程等水利补短板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根据项目完工结算审计结果,各县分三年向交建水利公司支付代建成本,项目资产由各县人民政府接收,项目资产产权归各县所有。

3.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混乱”的整改进展情况。7)针对“招投标问题突出”问题。一是通过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等方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提高招投标工作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政策水平,规范招标采购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和招投标监管审核制度,制定《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暂行)》,严格招标采购活动的过程控制,优化招标、评标、定标程序,强化纪委、法务、审计人员等相关部门监督。8)针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及时解决2019年至2021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因规划设计深度不足、政策变化等因素,致部分工程无法落地实施的问题。二是集中力量加快镇沅县古城镇等2个村的项目工程设计变更资料报批,及时开展澜沧县糯扎渡镇荒坝河村项目工程验收工作。积极推进普洱至大理高速公路(普洱境内段)等10个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审计结算。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弱化”的整改进展情况。9)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问题。严格要求集团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写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述职报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及述责述廉报告,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和评议。10)针对“意识形态领域研判管控不力”问题。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制定《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宣传制度》《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加强对集团公司微信群、阵地宣传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网评工作监管。

5.关于“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11)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够”问题。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劳动报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对所属各单位薪酬制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各单位超标准、超项目、超范围发放津补贴。12)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业务部门和主责单位逐项梳理审计发现问题,牵头研究审计整改事项,督促业务部门指导、规范后续工作,确保“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良作风较为突出”方面

1.关于“消减腐败存量效果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13)针对“清除政治污染底泥不彻底”问题。一是根据《中共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厘清集团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各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责任,同时细化四个责任清单,梳理工作任务74项,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路线图”。二是多渠道搭建学习教育平台,及时在“普洱交通建设集团”微信公众号转发典型案件、纪法知识等反腐倡廉类专题文章,开展警示教育13次,通报违纪违法处分和典型案例10次。14)针对“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岩甾、张坤、曾群等身边系列腐败案件进行通报,用好用活反面教材。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整治,督促违规违纪干部职工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并清退违纪违法所得,建立涉案企业“黑名单”,与涉案企业断绝合作关系,有效防范廉洁自律风险。二是组织中层干部廉政谈话42人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职工提醒谈话14人次、集体提醒谈话4次、诫勉谈话3人次。三是结合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情况开展内部督查,第一轮内部督查共发现问题68个,被督查单位根据督查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116条。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整改进展情况。(15)针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修订完善《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费、住宿费等报销标准。违规乘坐交通费用已完成清退。16对“自立名目发放奖金”问题。修订完善《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组织财务部门及时核查违规发放奖金情况并开展清收工作,目前,违规发放奖金已全部清退。17)针对“违规同城接待”问题。制定《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务招待制度》,明确接待的范围,加强监管,严格审批程序。涉及违规同城接待费用已全部清退。

3.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18)针对“服务基层不深不实”问题。一是对党政班子进行工作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分管、联系单位,强化“四责”协同工作机制落细落实,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责任,及时解决项目落地、制度执行、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深入开展“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活动,活动中组织开展日常纪律监督检查21次,提醒谈话7人,2名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三是根据集团公司“三定方案”厘清各部门职能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发现慵懒、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及时追责问责,责令作风懈怠、工作推进缓慢的干部职工作出书面检查说明28人次。19)针对“推进作风效能革命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督查。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的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普洱交建集团12个部门、13家全资子公司和3个指挥部开展“两个革命”大督查,督查发现问题128个,针对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意见,督促抓好整改。二是修订完善《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工作纪律管理制度》,下发《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过渡期职工请假审批的通知》,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简化请销假流程,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确保公司有序高效运作。三是简化决策事项请示环节。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20)针对“财务内控责任不实”问题。一是制定《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明确法人治理结构权责边界。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环节程序,明确接待范围、标准、陪同人数,严控公务接待支出,严禁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21)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修改完善普洱交建集团工会管理方面制度8项,组建工会经费审核委员会并依法选举产生经审委主任和委员,认真编制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依法依规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5.针对“干部担当作为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22)针对“下级请示事项久拖不决”问题。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干部担当作为不足问题,对下级请示久拖不决事项由集团公司纪委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并对负责工程建设的3名同志作停职处理。(23)针对“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集团公司党委专门明确1位副总经理负责协调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在多次调研分析基础上,形成问题解决方案,目前所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正在想办法逐一解决。24)针对“外派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制定《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建立日常工作管理机制,将外派董事、监事履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心差、怠于行使职责的,及时通过相应程序予以撤换。

(三)关于“党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25)针对“党委主体责任压不实”问题。一是制定《中共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制定《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党委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所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汇报,定期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阶段性工作进行部署。抓实党建带群建工作,着力打造工会即是“职工的家”、共青团即是“青年之家”、妇联即是“妇女娘家”的“公司即我家”的党建大格局。先后制定完善“工青妇”相关管理制度16项,组织开展职工“气排球”比赛、“游园活动”、妇女职工“礼仪培训”“青年读书班”等活动12场次。三是认真践行“三个工作法”,制定《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清单》,对党建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党委委员工作联系制度,督促党委委员深入联系党支部调研指导工作,抓实党务干部队伍教育培训。2022年党委委员分别到联系党支部讲党课2次,指导工作4次,领导班子到基层调研8次,组织党务工作者到市歌舞团公司、市交通运输局等党建示范单位参观学习,持续抓好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加大“一企一品牌”的创建和宣传力度,巩固提升党建品牌,以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26)针对“党组织设置不健全”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督促直属党支部按流程完成支委班子补选工作,完善党组织设置,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党委办公室由3人增加至5人。27)针对“执行组织制度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和党支部委员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组织集团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共28人参加市国资委党委举办的为期3天的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水平。二是采取内部督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不断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

2.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28)针对“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一是以“四责” 协同工作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压实集团公司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决策,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及时通报张善强、张坤等身边腐败案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2022年共开展警示教育13次。深入开展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共开展4轮动员宣传,召开3次推进会议,督促完成交建集团979名干部职工一对一的廉政提醒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994份。2022年先后2次对重要岗位廉政风险再排查,风险等级再识别,防范措施再修改,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累计排查出廉政风险点558个,制定防控措施641条。三是组织开展作风效能革命落实情况大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及时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四是制定下发《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内部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每年确定一个巡查主题开展内部巡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分类处置,对可能面临的廉洁风险、法律风险加强防范,在管理机制、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方面强化管理。五是将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在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续签,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增加廉洁自律情况意见征求的环节,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廉洁履职的行动自觉。(29)针对“‘一岗双责’缺位”问题。一是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细化责任清单,梳理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范围,划出责任重点。二是加强集团公司纪委对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的监督,以“执纪问责”为手段,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30)针对“监督执纪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纪依法依规解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能力,有计划安排集团公司纪委3名工作人员到市纪委市监委跟班学习。二是安排纪委监察专员、工作人员列席董事会、党委会、总办会等重要会议,熟悉公司实际业务的运作和制度执行情况,为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夯实基础。三是集团公司纪委分别在龙山11号和映山和园两个主要办公区醒目位置挂设举报箱,公开电子举报邮箱,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3.关于“选人用人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31)针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问题。制定《中层干部选拔管理工作办法(暂行)》,对各部门岗位及人员编制进行全面梳理,重新整合现有人力资源,重新识别提拔干部17名。32)针对“招聘人员不规范”问题。制定《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管理制度》,成立人员招聘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集团公司发展实际制定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市国资委审批后,由集团公司人员招聘管理领导小组按招聘程序组织完成人员招聘工作。33)针对“人员岗位管理混乱”问题。按照集团“三定方案”重新梳理各部门职责、岗位及人员编制,对集团本部共54人的人事关系进行调整,进一步理顺人事、岗位、薪酬三者之间关系。34)针对“人岗不匹配矛盾突出”问题。制定《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实施办法》,结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和水平,重视员工考核结果运用,对不胜任岗位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及时调整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岗位的人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31462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北郊新区龙山11号(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邮箱:pejjd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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