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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本文来源:  作者:  时间:2021/4/25 16:48:11  点击数:

因工作需要,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及对象

根据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招聘对象: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4050”失业人员,即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且无一人就业,家庭成员需同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乡(镇)、社(区)机构的相关证明;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即属于低保家庭成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

(四)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证》;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六)离校后连续失业6个月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5 人

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岗位职责:协助所在科室完成科室日常工作,服从科室负责人工作安排。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带上就业创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5月18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四楼),咨询电话:0879-2178006。

(三)应聘者请填写《2021年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1份。

四、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不低于普洱市思茅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五、 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用人单位对招聘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的录入人员,自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用人单位。

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2021年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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