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发布微信公众号普洱发布微博普洱发布抖音号普洱市志愿者公众号直播频道普洱日报数字报

时政 党建 社会 产经 文化 民族 视觉 专题 精读 热点 时评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澜沧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本文来源:  作者:  时间:2020/8/27 18:51:11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8月2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澜沧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七巡察组副组长李星璋主持召开与澜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思的见面沟通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市委具体要求,并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艾上荣作动员讲话。周思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市委第七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出席会议;澜沧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局直各部门、派出所、边境管理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巡察组指出,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基层的扩展和延伸,巡察监督的力量来自于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巡察组肩负着市委的重托,有着极强的政治属性,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能责任情况的政治体检。巡察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围绕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四个方面,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反恐防暴、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等重点专项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等情况。并对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脱贫攻坚和挂钩帮扶贫困村责任制情况、选人有人情况和执行政府采购及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巡察组强调,一是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加强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坚决按党章党规、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制度规则办事,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二是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认真研究部署关于巡察工作的具体安排,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联络组,积极协助做好与巡察相关的日常联络工作,安排专人配合巡察组做好信访工作和驻地维稳工作。对巡察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要勇于承担整改责任,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三是严明各项纪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巡察期间,被巡察单位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配合巡察工作同时,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切实做到巡察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澜沧县公安局党委表示,坚决贯彻巡察组巡察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将以讲政治、负责任的态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接受市委第七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全力支持巡察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将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计划,合理调整时间,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为巡察组真实了解情况、高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必要保障;三是切实严守工作纪律,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真正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保证向巡察组提供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切实为巡察组全面、客观、准确了解掌握情况创造条件;四是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奋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将认真研究梳理,深刻剖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一改到位。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和动力,对照党的纪律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明党的纪律,真正把纪律作风抓紧抓实,依法履职,全力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边境安宁。

市委第七巡察组将在澜沧县公安局工作75天。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879-7222126 ,专门邮政信箱:A330号;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0年11月1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七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澜沧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澜沧县公安局党委和有关部门处理。(市委巡察办)

 

上一篇: 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孟连县公安局... 下一篇: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江城县公安局...

 
主办: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承办:普洱日报社
普洱新闻网投稿邮箱:puernews@126.com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11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170018 报纸出版许可证:滇第008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11001122号-2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邮箱 jubao@12377.cn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举报邮箱smjidi@126.com 本站不良信息举报:0879-2147559
涉未成年专用举报电话:0879-2147559 举报邮箱:smjid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