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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普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3/6/5 11:25:0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规定,现发布《2022年普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前  言

2022年,普洱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聚焦支持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是最大任务、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最大职责的“双重定位”,守正创新,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亮眼成绩,普洱市生态环境状况等级连续7年评价为“优”,普洱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四连升,思茅河水质实现脱劣,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普洱为“优秀”等次,完成监测能力标准化年度任务,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在全省排名前列,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得到加强,不断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其中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空气优良率实现四连升。10个县(区)空气优良率在99.4%-100%之间,除镇沅、孟连及景谷外,其余县(区)优良率均为100%。

10个县(区)环境空气综合指数在1.71-2.82之间,全市累计出现轻度污染天气4天,较2021年减少77天,污染天气主要集中出现在3月,首要污染物为PM2.5。

10个县(区)中,1个县臭氧(O3)、2个县二氧化硫(SO2)、2个县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同比分别增加,其余同比下降。

按照年均值及相应百分位数进行评价,全市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符合一级标准;臭氧(03)符合二级标准;10个县(区)空气质量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酸雨】

普洱市中心城区降水pH值变化范围为6.11-7.88,未出现酸雨。降水酸度及酸雨频次保持稳定。

水环境

【地表水总体状况】

普洱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全市共34个地表水水环境监测断面(点位),全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Ⅲ类标准的断面33个,占 97.1%,水质为V类标准的断面1个,占 2.9%。“思茅河—莲花乡”国控断面实现脱劣。

【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普洱市河流水质总体为优。普洱市辖区内澜沧江、怒江和红河三大水系 29 个河流监测断面中,I类水质占 6.9%,Ⅱ类水质占 82.8%,Ⅲ类水质占 6.9%,V类水质占 3.4%。普洱市地表水河流水质达标率为 96.6%,未达水质优良断面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溶解氧。

【湖库水质状况】

普洱市湖库总体水质良好。开展监测的5个主要湖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达标率为100%,湖库富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状态,同比不变。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普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体水质为优。开展监测的4 个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13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年度评价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为 100%,同比不变。

【地下水水质状况】

普洱市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点,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 1 地下水质量常规Ⅱ类标准。地下水达标率为100%。

城市声环境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全市10个县城共设置238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对342.7千米城市道路的声环境进行了监测。普洱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63.8 分贝,低于国家标准(70 分贝)6.2 个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10 个县(区)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 60.3-66.9 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等级均为一级,评价为“好”。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

全市10个县(区)城市共设置1082个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对城市建成区进行了区域声环境监测。普洱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52.2 分贝,同比下降,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10个县(区)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48.6-55.2分贝,达标率范围为86.3%-100%,按照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评价1个县为三级,评价为“一般”;7个县为二级,评价为“较好”;2个县为一级,评价为“好”。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普洱市共设置72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全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值昼间为53.3分贝,夜间为44.2分贝,平均达标率昼间为96.2%,夜间为92.6%。

10个县(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49.8-55.8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42.4-45.6分贝;昼间达标率范围为 87.5%-98.9%;夜间达标率范围为84.7%-97.3%。

辐射环境

普洱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保持稳定。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涵盖环境γ辐射、空气、水体、土壤、电磁辐射五大类,其中空气吸收剂量率年均值范围为66.4-66.7nGy/h,处于当地正常背景值波动范围;累积剂量率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波动范围;空气、土壤、水体天然核素活度浓度均无异常波动;电磁辐射监测点综合电场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12V/m(参照30-3000MHz频率范围控制限值)。

自然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状况】

普洱市生态环境状况等级连续7年评价为优。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79.98,全省排名第2位,与2021年相比,变化幅度基本稳定。全市10个县(区)生态环境状况等级均为优。

【物种资源】

普洱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共调查到591种野生动物,有兽类86种、鸟类469种、爬行类23种、两栖类13种。普洱市有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3种,国家 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7种,其中亚洲象、印度野牛、西黑冠长臂猿、冠斑犀鸟是普洱市的主要明星物种。普洱市分布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0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140种,极小种群4种,其中红豆杉、篦齿苏铁、单羽苏铁等均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藤枣、伯乐树、野生稻和疣粒野生稻等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全市有野生茶树居群20个,居群总面积1049103亩;古茶山26个,总面积144270亩;古茶树总株数3606362株。其中块状面积171626.83亩,株数3589888株;零星单株16474株。

【森林资源】

全市林地面积4866.46万亩,其中森林面积4530.10万亩,包括天然林3520.58万亩、人工林1009.52万亩。全市森林蓄积量3.14亿立方米,位居全省第一,森林覆盖率68.23%,位居全省第二。

【湿地】

全市湿地面积为3924.37公顷,其中内陆滩涂3909.91公顷、沼泽草地14.46公顷,省级重要湿地(普洱五湖国家湿地公园)1064.82公顷。

【自然保护地】

全市现有自然保护地33个,共362.01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45%,其中自然保护区18个、风景名胜区6个、森林公园4个、湿地公园1个、水利风景区4个。

气候变化

【气温】

全市平均气温19.4摄氏度,较历年平均偏低0.1摄氏度。除秋季平均气温持平常年同期外,其余各季节平均气温均较常年同期偏低。

10个县(区)县城测站年平均气温最高为澜沧县20.7摄氏度,最低为墨江县17.8摄氏度,孟连县持平常年同期,景东、西盟、澜沧县偏高,其余县(区)偏低。澜沧县与2019年、2021年并列有气象资料记录以来第二高。

【降水】

全市年平均降水量为1311.6毫米,较历年平均偏少162.4毫米(偏少11.0%)。其中春季和冬季降水偏多,夏季和秋季为偏少。全市雨季开始期、结束期偏早,雨季持续时间与历年同期持平,降水量偏少。

10个县(区)县城测站年降水量最多的是江城县2058.0毫米,最少的是景东县855.1毫米,其中除思茅区偏多12.6%以外,其余县偏少。

 

措施和行动

污染防治攻坚

【蓝天保卫战】

持续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完成3465套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OBD)安装联网。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全市227家汽修企业烤漆房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累计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91台,取缔整治“散乱污”企业53家。强化管控餐饮油烟,巡查检查餐饮服务行业3600余家(次)。严格移动源监管,新建遥感监测1套、黑烟抓拍1套,完成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系统新国标升级,全市2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219778辆(次),首次检验合格193469辆(次),首次检验合格率88.03%,总体检验合格率99.69%。

【碧水保卫战】

建立全市34个断面全覆盖的“一断面一方案一专班”工作机制,实施思茅河莲花乡劣V类断面脱劣攻坚行动,思茅河自2018年以来水质类别长期为劣V类的状况得到扭转。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累计建成省级美丽河湖24个、市级美丽河湖131个;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整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净土保卫战】

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2022年,排查涉重金属矿区23个、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26家(次),完成5家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任务。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图斑2109个。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地块清单14块,完成初步调查及变更,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自然生态保护

【生物多样性保护】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完成全市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有序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落实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2017.81万亩、天保工程二期森林资源管护面积796.48万亩,选聘生态护林员16454人(次),全市共投入资金6.04亿元。投资860万元,新建管护站(点)14个、维修改造8个。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景东彝族自治县成功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城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

【城市环境保护】

全市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11座,日处理能力13.95万立方米,出水全部达一级A标。全市累计建成排水管网1431.94千米,含明渠、暗渠和管道。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10座,全部采用卫生填埋,其中达到A级无害化处理水平5座,达到B级无害化处理水平4座;配套建成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9座,全市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00%,生活垃圾处理率100%。

【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全市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33个,累计完成215个,治理率为21.65%。全市累计建成农村卫生户厕329188座,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69.69%;全市农药使用量2719.66吨,同比减少0.4%;地膜回收率达82.97%;农作物秸秆利用量为112.5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0%,与上年持平;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7.5%。全市完成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面积147173.7亩,措施完成率100%,安全利用率90%以上。

服务发展大局

【绿色低碳发展】

普洱市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制定《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和《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全力构建“三线一单”管控体系。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及碳汇项目研究,编制《普洱市“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及《水泥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

【环境准入】

全市环评备案项目共538个,总投资223.47亿元;全市环评审批项目共208个,总投资222.31亿元。实行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减免处罚,对29家违法行为轻微的企业不予处罚。帮助2家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修复环境信用。

监测与监管

【环境执法】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执法标准化能力建设,配备执法设备403台(套)、执法服装160套,实现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10人获评联合执法检查“先进个人”,1人获执法大比武竞赛二等奖。制定《普洱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推行“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市开展双随机检查530家(次),开展未纳入“双随机”监管的检查事项500家(次),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83件,罚款总额1813.87万元。全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共13件,结案2件,正在办理11件,挽回经济损失53.10964万元,修复土地面积210平方米。

【监测能力建设】

全市10个县级监测站中4个通过标准化达标验收,其中2022年新增2个站通过达标验收,标准化率提高20%。县级监测站监测用房达10297.5平方米,比2020年增长73.92%。2021年以来,新增790台(套)仪器设备,投入资金1517.47万元。全年累计开展监测技术培训238人次。

【核与辐射监管】

完成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严格核与辐射日常监管,全市共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528家(次),安全收贮放射源3枚。对“测管协同”模式进行初步探索,类别覆盖放射源、射线装置、输变电和通信基站。做好核与辐射宣传培训。强化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及时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全市完成辐射事故应急演练3次,全年未发生辐射事故应急事故。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全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普洱市涉及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巡视、督导反馈问题180项,已整改完成168项,其余12项整改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31件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办结率100%。全年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725件,已全部办结。

基础保障措施

【环境科技支撑】

开展咖啡废水综合治理技术、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协同减排、库区网箱养殖污染现状、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研究;完成野生植物蔬菜资源可持续利用调查研究,形成《普洱野生植物蔬菜资源利用案例集》。

【生态环境信息化】

完成普洱市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生态环境大数据(一期)平台建设,大数据平台手机App上线试运行,建成共计12个类1940万多条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提升环境信息化服务水平。

【环境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教育,连续四年举办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培训班。持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12次。拍摄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片《天赐普洱 世界共享》和纪录片《普洱茶》,出版发行《普洱》杂志生物多样性专刊,举办“《茶树的朋友圈》——森林茶园的生物多样性群落”艺术展。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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