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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王学鸿犯非法占有农用地罪一案 公告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19/5/21 9:56:07 点击数:普洱日报讯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王学鸿犯非法占有农用地罪一案,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过庭审后,公益诉讼人与被告人王学鸿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和解协议公告如下: 1.王学鸿自愿按照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林业局出具的《镇沅县者东镇者整村蛮巩采石场森林植被恢复方案》相关要求赔偿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人民币8113元。 2.和解协议签订后3日内,王学鸿把赔偿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人民币8113元交到镇沅县林业局。 特此公告,公告期为30日。如有异议的,请与本院刑庭0879—3027373联系。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9年5月21日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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