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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推出“先锋贷”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臧灵 时间:2021/2/22 11:10:55 点击数:普洱日报讯(记者 臧灵 通讯员 张华 赵雨欣)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2020年12月底启动“先锋贷”贷款以来,截至2021年1月底,已收到申请并完成审批授信600户,累计发放贷款金额6200余万元。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六保”“六稳”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发展,江城县筹集1.8亿元贴息资金,推出“先锋贷”贷款,为乡村振兴引入金融活水。“先锋贷”贷款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做好贷前服务、贷中管理、贷后检查等各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财政贴息资金测算、安排和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借款对象发展产业项目的指导服务;县扶贫办负责产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审核、放贷和贴息资金申报。 江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部负责人介绍,为推进“先锋贷”贷款业务顺利实施,该社成立工作专班,分成7个小组对全县7个乡(镇)“先锋贷”业务进行授信,对“先锋贷”贷款利率实行优惠利率,按3.85%固定执行,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0万元,纯信用发放,无须担保抵押,由江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主审批、自担风险。“先锋贷”贷款对象为江城县内有贷款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村党总支委员、村党总支书记助理、村委委员、村主任助理、监督委员、武装干事、大学生村官,各村民小组党支部委员、组长、副组长、会计和出纳、妇女主任、计育员、新时代边境先锋队员以及扶贫部门认定的致富带头人、农业农村部门登记备案的养牛大户。贷款只能用于发展养殖、种植等生产经营类支出,贷款期限为3年。 据江城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江城县推行“先锋贷”旨在通过银政合作,对符合贷款准入条件,有创业和发展意愿的村组干部给予贷款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发展。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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