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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施行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0/9/30 9:48:24  点击数: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李桂霞 苏琪丹)《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云南省首部传统村落保护单行条例,《条例》分五章共26条,对镇沅县传统村落的申报程序、编制保护规划、部门管理职责、保护利用措施等作出规定,并明确了违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行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镇沅县是一个拥有悠久农耕文明史的传统农业县,经过各民族千百年繁衍生息,造就了众多形态各异、风情各具、历史悠久的传统村落,反映着文明进步,是农耕时代的物质见证,是农耕文明留下的宝贵遗产。目前,镇沅县统计上报的传统村落有勐大镇英德村英德村民小组、振太镇太和村紫马街等18个。其中,被国家认定的有4个,被省级认定的有5个。

《条例》的批准实施,把镇沅县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是镇沅县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的具体行动之一,为镇沅县乡村振兴战略地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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