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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统筹支付116万余元!宁洱县门诊共济惠民生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3/6/7 10:13:08  点击数: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周维艳  高夏龙杰   文/图)   今年以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门诊共济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发挥了基本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作用,让参保职工和家属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红利。

从2022年12月31日起,宁洱县正式实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明确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30元,报销比例为60%;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等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60元,报销比例为55%;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省级医院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90元,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已执行的其他门诊保障政策继续执行。

据宁洱县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普文翠介绍,此次改革,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实现了报销从无到有的转变。改革前,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只能刷个人账户,医保不能报销。改革后,医保基金可以用于支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也将纳入门诊报销范围。更为方便的是,门诊共济政策还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通过账户绑定,可将医保资金进一步延伸到父母、配偶以及子女。

“过去,职工医保的政策主要倾向于大病住院报销,特慢性病在门诊报销,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费承担。实施门诊共济政策后,患者可以在门诊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方便了广大群众就近享受医疗服务待遇。”宁洱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黎忠惠说。

政策实施以来,宁洱县职工普通门诊结算2.52万人次,医保基金统筹支付116万余元。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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