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发布微信公众号普洱发布微博普洱发布抖音号普洱市志愿者公众号直播频道普洱日报数字报

时政 党建 社会 产经 文化 民族 视觉 专题 精读 热点 时评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 > 法治
 

景谷法院:公开审判两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1/4/7 10:12:01  点击数: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李妍  罗丹)  近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到正兴镇公开审判李某某、杨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

据了解,李某某、杨某某分别为正兴镇水平村、波云村人,2020年景谷县公安局正兴派出所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某、杨某某有非法持有枪支的嫌疑,经司法鉴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杨某某涉嫌非法持有的疑似枪支分别为射钉器改制而成的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制式枪支,均具有致伤力。

公诉机关以李某某、杨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向景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景谷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杨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予以刑事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某、杨某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决定对被告人李某某、杨某某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杨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依法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杨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上一篇: 江城: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化解矛盾 下一篇: 【普洱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时...

 
主办: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承办:普洱日报社
普洱新闻网投稿邮箱:puernews@126.com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11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170018 报纸出版许可证:滇第008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11001122号-2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邮箱 jubao@12377.cn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举报邮箱smjidi@126.com 本站不良信息举报:0879-2147559
涉未成年专用举报电话:0879-2147559 举报邮箱:smjid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