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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民政局:构建可持续多层次民生保障体系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0/10/25 10:54:51  点击数: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李冰煜)自2014年以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始终致力于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多层次”的民生保障体系,民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不断增强。

△墨江县民政局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

△墨江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到县中心敬老院慰问 特困供养人员。

(图片由墨江县民政局办公室提供)

 

凝心聚力谋发展   破解难题提效率

近年来,墨江县民政局领导班子面对机构编制缺乏、基层工作人员少及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短缺等突出难点问题,不等不靠,积极主动进行了探索创新和改进。

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建设。2013年,成立了墨江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实行了“一个中心,一口上下”的救助管理运行模式,创建了全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破解社会救助工作“裁判、运动员界限不清”的难题。为进一步适应精准扶贫、精准施保工作要求,2017年,将墨江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更名为墨江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破解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困难的难题。2019机构改革,将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工作从社会事务中剥离出来单设股室,破解墨江县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滞后的难题。

精心培育,不断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不断深入基层开展民政工作阵地建设调研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基层民政队伍日趋壮大。从2019年起,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方式,配置县、乡(镇)、村三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规范的救助。坚持每半年举办一期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民政政策法规及业务的执行能力。

积极争取,不断实施民生项目建设。投入690万元实施墨江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投入120万元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5个,为火葬区划定奠定了基础,全县殡葬服务系统初步形成。投入711万元实施墨江县中心敬老院二区项目;投入3344万元建设墨江县福利中心果园山福利院;2012年-2019年期间,分别建成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所,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8所,农村老年人活动室40个,村(社区)老年人幸福院32所,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务实苦干求实效  兜底保障赢民心

一直以来,墨江县民政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工作要求,以“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为目标,严格执行农村扶贫标准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线合一”政策,通过“精准衔接、精准施保、精准供养、精准扶幼、精准助医、精准助残、精准救急”七个方面,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功能。

落实责任,推动兜底保障工作到位。强化责任。在全县聚焦脱贫攻坚大作为的前提下,压实各乡(镇)、村(社区)和各级脱贫攻坚驻村驻组工作队责任,以会代训、专项督导、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基层兜底保障政策执行力,统筹规划全方位推动“两项制度”衔接,精准识别“双纳入”对象;强化联动。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的社会保障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兜底保障工作,推动落实“两项制度”衔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任务。严格按照省行业部门扶贫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实施兜底保障工作,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双纳入”,杜绝“二选一”现象,达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和应补尽补。

政策落实,抓实兜底保障工作措施。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文件精神,通过科学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把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农村特困人员监护管理,抓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通过精准认定特困供养对象,精准评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签订分散供养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及集中供养服务协议书,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等措施,真正把特困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加强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抓好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从2015年起,在全市率先将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纳入县级保障范围,由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积极配合开展健康扶贫,抓好医疗救助工作。通过与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的协作,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等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解决“看病难”问题。加强困难群众“救急难”救助,抓好临时救助工作。加大“救急难”工作力度,对临时救助进行系统化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审批规范、救助及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落实残疾人福利,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落实工作,确保兜底保障工作成效。全面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作用,做到应保尽保。2014年以来,全县对4023404人次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救助资金65627.2万元;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制度,做到应养尽养。2014年以来,全县对114347人次给予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5216.93万元;全面推动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2014年以来,全县对4113人次给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共发放救助资金455.05万元。对4845人次给予县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共发放救助资金507.99万元;全面落实临时性救助“救急难”功能,做到应救尽救。2014年来,全县对18704户次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3531.31万元;全面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做到应救尽救。2014年以来,全县对29432人次给予医疗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2619.88万元;全面统筹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做到应补尽补。2016年以来,全县对377816人次给予残疾人两项补贴,共发放补贴资金2496.84万元。

持之以恒树形象  服务全局践宗旨

抓制度建设,坚持在规范民政工作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在城乡社会救助方面,建立了“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管理机制,通过制定一系列城乡社会救助政策和制度,为完善社会救助网络、提高救助效益提供了政策依据。近年来,由县民政局牵头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政策及制度范围之外遇到的问题,共同讨论审议重大事项,拟定救助工作措施,部署救助工作任务,逐步建立各部门之间救助制度和政策的衔接配套、工作关系协调、相互配合支持的运行机制。

抓班子建设,坚持在增进为民服务情感上下功夫。坚持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规范班子成员的思想和行为,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更好地发挥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每位班子成员围绕中心抓重点,围绕全局搞服务、促协调,主动适应变化变革创新的大趋势,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开放包容意识和实干意识。

抓作风建设,坚持在服务全局工作上下功夫。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作风效能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行风建设,充分利用舆论、社会和行政等多种形式、多种手段不断强化监督,操作程序公开化,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工程落实到了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中去,为改善民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全县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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