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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曝光“酒驾” 党员干部不能光看热闹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1/3/10 9:28:00  点击数:

本网讯    2021年春节,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又出新招,联合公安机关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问题进行集中曝光。“每日一曝”的酒驾人员中不乏领导干部,一时惊起各级党员干部的高度关注。

“喊破嗓子,不如挥动鞭子”。平日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三令五申抓纪律强监督,也起到了一定的威慑效果,不过,皆不如这次来得震慑实在,从一众网友的追评来看,此次通报真正达到了“曝光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让人叹息的是,接连10多天的曝光,仍有身处要职的领导干部被“曝”出酒驾,试问,还有多少党员干部看了曝光的热闹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有多少没被曝光的“侥幸心理”藏于暗处?

党员干部不能光看热闹,要引以为戒。省纪委省监委的“每日一曝”,目的是为了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红线”意识,规范“八小时”内外的日常行为,警醒一片的同时推动社会秩序良好运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要牢记清楚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就是违法,违法就是踩了“红线”,不仅影响了个人形象及发展,还损害了所在党组织和单位的利益,此“错”甚大。

党员干部不能光看热闹,要慎始慎终。“莫因小德而不拘、莫因小节累大德、莫因失节而不顾”,错误行为的曝光“事发突然”,但绝非偶然。党员干部看到通报不能光是看了热闹,要秉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检自身、严以律己,秉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给予提醒批评,要见微知著刹住不良行为,把问题消除于萌芽状态。

党员干部不能光看热闹,要以上率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省纪委省监委曝光酒驾党员和公职人员,只是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缩影,曝光工作有期限,但监督执纪、律己律人的工作永不止步。“观操守在利害时”,不论哪种工种或行业,不论什么职务和级别,党员干部的行为都得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标杆。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

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法律、纪律学习,绝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家人及下属,为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出力。(彭玉莹)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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