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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领航强队伍 聚力赋能促法治

——普洱市司法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3/11/9 10:36:31  点击数:

本网讯   近年来,普洱市司法局紧扣“党建领航强队伍  聚力赋能促法治”工作主题,通过抓思想引领、队伍建设、服务拓展、惠民实事,以优质的司法行政效能服务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抓住思想建设这个根本,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聚焦主线学,强化政治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干部培训“第一主课”、政治轮训“必学主题”。建立学习制度,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用学习成果推动事业发展。督促抓实学,提升政治“三力”。压紧压实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会议每月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支部党员理论学习情况,党员干部带头每半年开展一次学习研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创新载体学,突出政治担当。创建“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带动+高校教授融入+县(区)司法局和市司法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与”的“法治讲堂”,形成覆盖系统、以教带学、市县联动的学法讲法氛围。

抓住队伍建设这个重点,锻造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建强骨干队伍。与西南林业大学合作共建,设立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就业见习基地,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推动法治建设。制定《普洱市司法局队伍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实施意见》《普洱市司法局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等制度,聚焦乡村振兴、强边固防、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历练和选拔任用干部。深化典型培育。注重全系统干部典型选树和培育工作,树立了“全国三八红旗手”何玲、云南省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谢亚龄、“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陶薇玮等标杆,涌现出了“全国司法考试先进个人”冯煌晶、“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李涯、“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李冬梅等业务精兵。

抓住法治建设这个核心,提供强基惠民的司法保障。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履行好司法职能。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在推进生态立法项目中成立党员攻坚队,牵头审查修改《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推动地方性法规出台。建立党员执法监督先锋队,紧盯节点、聚焦问题,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评行政执法案卷572件。以“减免责清单”为切入点,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市级14个部门制定“减免责”清单,确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事项300项,办理案件4万余件。拓展公证业务利企便民。正元公证处党支部、天则公证处党支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党员深度参与改革调研论证、方案起草、机制建立和业务衔接拓展,有力维护公证员队伍稳定,实现了传统业务全覆盖,“赋强公证”等提速降本助推纠纷化解的新型业务获得新突破,全市公证机构办理赋强公证28件,涉及总金额2440万元,节省诉讼费16万余元。发挥公证业务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增设39个“涉企公证咨询绿色通道”,设立党员服务窗口,全市公证机构提供电话咨询、预约办理、远程视频办理等一系列便企措施,涉企公证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将党建组织优势转化为能动履职优势,引导党员干部奋勇争先、实干兴普。建立“党建+普法”模式,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发动机关党员当好普法员、调解员,带动基层普法。组建专项行动党员先锋队,牵头建立市县普法志愿队伍、普法专家库755人。建强5714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着力打造基层普法主力军,提前三年完成每个行政村“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选聘不少于5人,并逐步向村(居)民小组覆盖。积极培养党员干部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力军。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705次,预防矛盾纠纷266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33件,调解成功率达98.22%,高于97%的全省目标,实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高质量的司法效能服务普洱高质量发展。

抓住清廉建设这个关键,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坚持“明责固廉”。把工作部署、风险防控、日常谈话、监督谈话等责任梳理成册,实行责任清单化、时间节点可视化,持续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源头治理。坚持“文化兴廉”。建设“廉政园地”,将勤政廉政箴言警句、名人典故等制作成宣传图,营造“清廉机关”良好氛围。建设“廉政职工书屋”,搭建廉政读书角,摆放廉政书籍,为干部职工学习提供方便。以“清廉科室”为基础,实行工作任务“挂图具体化”、完成情况“挂图可视化”、工作流程“挂图透明化”,将清廉思想融入工作日常。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载体,全面开展“清廉司法所”创建,每个县(区)至少创建1个“清廉司法所”,把清廉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和提升队伍建设的动力。坚持“活动助廉”。将作风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提出“清廉司法”六个一廉政建设载体,即建立一份廉政档案、记一本廉政手册、读一本廉政书籍、上一堂廉政党课、看一场廉政电影、发送一条“清廉过节”节前提醒。开展“廉政风险我来讲”活动,主动“晒出”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等重点工作中同频发力,形成“清廉法律援助”“清廉行政执法”“清廉社区矫正”等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的司法行政主责主业亮点。(普洱市司法局)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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