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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开团结花结进步果

  来源:普洱新闻网 时间:2019/7/16 点击:5441

 

普洱日报讯(记者 张国营) “普洱市的生动实践,为云南省和边疆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造了宝贵经验。经考核验收,决定命名普洱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近日,在西盟佤族自治县召开的普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推进会上,省民宗委监督检查处处长杨剑波宣读了国家民委命名普洱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决定的文件。这标志着普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重大成果,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为云南省获此殊荣的第一个建制市。

团结进步是一盘棋,团结和进步相辅相成,有机统一,有了团结之花,才会有进步之果。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普洱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目标,弘扬“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建成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博物馆,成立民族团结研究所,充分发挥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召存信纪念馆、西盟佤族自治县拉勐纪念碑等市县(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的作用,结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实践载体和内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根基得到夯实。同时,注重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挖掘特色,注重培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普洱涌现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集体和个人,营造了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景信乡回俄村的“宾弄赛嗨”团结互助机制,通过共建党支部促进创建工作创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勐根村老达保村民小组的党支部书记不仅自己致富,而且带领全村群众建设小康村。全市将创建工作融入各族群众日常工作,实现了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融洽关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普洱市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摆在第一位置,着力解决涉及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将创建工作与推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兴边富民、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多举措助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赢得了各族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最大限度地打牢了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加大对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扶贫力度,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和“五个一批”脱贫路径,不断加快少数民族聚居村、沿边地区、“直过民族”聚居区脱贫步伐。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统筹推进教育和医疗服务均衡化发展。加快推进民族地区普及学前教育步伐,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办好民族地区寄宿学校和民族班;加强教育对口支援和民族地区师资队伍的建设;落实省定民族中学高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加强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三免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

通过一系列兴边富民、守边固防的生动实践,全市各族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边疆地区面貌焕然一新,开辟了边疆地区社会治理的新局面。

△吹响民族团结进步的号角(宁洱县委宣传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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