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 创建动态 >> 列表

 

关于《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建议

  来源:普洱新闻网 时间:2018/10/28 点击:3939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专题听取普洱市五级人大代表关于《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建议

普洱日报讯(记者  张诗韵)   10月23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段琪任组长的立法调研组,在我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贯彻执行情况期间,专题召开《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部分在普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市、县、乡人大代表关于《条例(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建议。

会议由和段琪主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草案修改稿)》作了说明,参会的五级人大代表结合实际,对《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在充分听取我市五级人大代表关于《条例(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建议后,和段琪指出,各位代表政治站位高、发言质量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他强调,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是促进我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创新举措,也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的实力之举。调研组将认真梳理、论证、吸纳相关意见建议,努力使《条例》更加科学、全面、规范。

 

 
 
CopyRight www.puernews.com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共普洱市委宣传部 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 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